关于对《天津市红桥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报告》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 :红桥区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16 14:55
打印
按照天津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红桥区于2018年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两年多来,在全区各部门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大力支持下,全区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天津市红桥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区政府将认真办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顾春晖
联系电话:022-86513904
电子邮箱:hqqscjgj@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