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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 :信用红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24 11:20 打印

红桥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红桥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开红桥区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推进我区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诚信建设是增强社会组织诚信意识,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做好诚信建设工作,有利于优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提高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监管方式的科学化,有利于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完善服务、协调等功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二、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步骤

局领导高度重视诚信工作,分管副局长张丽萍牵头,总体谋划区属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工作。工作人员孙光辉对口区诚信办联络人,按照相关职责要求落实红桥区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工作。

(一)进行新冠肺炎疫情后期复工复产的社会组织数量的摸底调查工作,统计能够正常参加运营的存量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表,摸底恢复运营情况,并协商各个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参与到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中,避免超越职权范围插手干预社会组织运营的现象。

(二)按照区发改委诚信办公室知要求,对能够正常进行营运活动的社会组织,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按照签署承诺书的进度,上报区发改委诚信办。

(三)努力做好诚信建设宣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力争在业务主管部门的带动和支持下,做好红桥区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宣传工作:

1、配合区工商局,做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诚信宣传活动。

2、配合区人社局,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类民非单位的诚信宣传工作。

3、配合区卫生局,做好医疗类民非单位的诚信宣传工作。

4、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学校类民非单位的诚信宣传工作。

5、配合区体育局,做好体育类社会团体的诚信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工作落在实处。

(二)周密组织,确保上报诚信办各类信息资料准确真实。

(三)对行政处罚类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及时录入系统公开共享。

 

 

红桥区民政局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