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和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编办诚信行政水平和干部诚信履职意识。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事业单位信用建设工作职责,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合力提升红桥区事业单位诚信履职水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环节,依法依规做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公示信息“双随机”联查工作。
(二)坚持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公开公示,依托执法监督平台、事业单位在线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事项和各项政策法规,重大事项主动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对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的活动,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至少进行一次随机抽查;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按规定在天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公开公示,把年度报告报送、随机抽查公开、列入异常公示等与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监管合力。
(三)坚持守信践诺。认真办理来信来访,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编制有关方面的建议和投诉。依法、规范、高效处置。坚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解决好所反映的各类问题。
(四)便民服务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服务对象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让相关事业单位少跑路,打造高效便捷的行政诚信服务环境。
(五)廉洁纪律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坚持原则,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努力提升工作效率,解决好事业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编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日常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有效的推进模式,研究分管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制度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在本办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把守信和失信行为通报给各科室,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参考,使得信用信息在系统内得以运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健全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诚信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扎实开展。
中共红桥区委编办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