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 :信用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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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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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保障诚信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诚信建设。确保诚信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持续开展承诺书签订、信用修复、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总结经验。提炼诚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提出诚信建设中行之有效的建议。
(三)营造环境。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营造遵法守信的优良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1.制定我局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明确工作要求,统筹落实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完成时限:已完成
2.配足配齐业务、技术咨询辅导人员。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完成时限:已完成并持续开展
(二)因地制宜开展宣传
3.按照区诚信办下发的宣传口径或产品模版,结合我局纳税人的使用习惯和关注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精准高效提供辅导
4.及时掌握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要将服务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精准服务到位。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配合部门:各税源管理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认真做好咨询解答
5.由业务、技术骨干做好在线咨询解答,确保咨询畅通。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配合部门:第一税务所、各税源管理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五)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
6.按照区诚信办相关工作安排,要求红桥区税务局于年底之前签订200份信用承诺书。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配合部门:第一税务所、各税源管理所
完成时限:已完成
(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7.按照区诚信办下发的《关于抓紧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通知》,逐户核实筛查,去除无效信息,并以两周一次的频率汇报完成修复进度。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配合部门:各税源管理所
完成时限:2020年底之前
(七)强化督导跟踪问效
8.及时总结在开展宣传辅导、解答问题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措施,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适时总结推广。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
配合部门:各税源管理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诚信建设是我市考核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指标,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实施,确保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二)稳步实施推进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上下工作安排有序、对接有效、落实有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深化对重点难点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论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确保做好诚信建设相关工作。
(三)密切协作沟通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紧密协作,携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要做好与区各单位的协调联动,及时解诚信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