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天津红桥)官方网站!今天是:
红桥区统计局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 :信用红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26 11:30 打印

 

        

 


红桥区统计局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诚信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诚信统计水平,根据红桥区诚信建设领导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区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红桥区统计局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法治建设、信用建设对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极推动法治机关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信用建设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力求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诚信建设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门落实。

局领导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信用建设工作列入统计局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由办公室(法规科)专门负责信用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局内其他科室全力配合做好诚信建设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加强整体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区信用办公室和上级单位关于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信用建设的工作计划,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和如期完成。

三、多措并举加强统计诚信建设

(一)强化领导干部重视学法讲法。

局党组、领导班子将法治建设、信用建设学习纳入计划认真落实,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局全体干部也利用每周例会学习时间,对诚信建设内容进行学习,提升政策理论水平。

(二)积极做好“诚信宣传进党校”。

每年都由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在红桥区委党校进行诚信建设和统计法律法规宣讲。重点对《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讲解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三)大力推动诚信建设和宣传。广泛开展诚信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结合统计筑基工作、基层调研、帮扶企业、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在统计调查对象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建设宣传。将市统计局印制的《诚信统计助力诚信中国》、区诚信建设办印制的《诚信红桥》等宣传材料发放到企业、社区,把上级的政策传导到基层。努力创造依法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推动调查单位信用承诺工作。

根据天津市统计局和区信用办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区批零住餐业和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工作,将单位签订承诺书及时上传天津市统计局和区信用办。

(五)积极做好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将统计行政处罚单位信息及时登录“信用红桥”系统进行公示。

(六)积极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加强对统计行政处罚单位的信用修复培训,指导行政处罚单位公示期满后及时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修复。

(七)加强重点单位信用建设宣传。将行政处罚以及责令改正的单位作为信用建设重点关注对象,进行一对一宣传,提高其信用意识。并对被处罚单位及时培训、指导进行信用修复,正确使用信用建设平台。下一步还要加大企业诚信建设宣传力度,利用区统计年报会议,以案为鉴,促进企业诚信守法。

(八)及时向区信用办上报各种诚信建设资料。

(九)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积极组织我局执法人员都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互联网+信用”等的在线或线下学习,提升执法工作业务能力。对上报区发改委信用办的材料都进行认真审核,保障内容准确无误。平时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信用红桥”网站,检索有关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红桥区统计局诚信建设责任分工

 

红桥区统计局诚信建设责任分工

部门

工作内容

法规科

负责信用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1、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2、组织局全体干部、执法人员的信用建设业务学习。3、对处以行政处罚以及责令改正的单位进行重点信用建设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4、到统计报表企业中开展信用建设宣传。5、到社区向群众开展信用建设宣传。

办公室

1、配合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信用建设学习计划。2、到社区向群众开展信用建设宣传。3、及时向局法规科上报信用建设、宣传信息。

综合科

1、到统计报表单位中开展信用建设宣传。2、到机关社区向群众开展信用建设宣传。3、及时向局法规科上报信用建设、宣传信息。

普查中心

1、到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信用建设宣传。2、到社区向群众开展信用建设宣传。3、及时向局法规科上报信用建设、宣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