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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北路街关于落实《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

来源 :信用红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25 11:35 打印

咸阳北路街关于落实《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红桥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按照《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津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193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执法惩戒等各个方面推进诚信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街诚信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推动落实诚信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成立咸阳北路街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长:张凌

副组长:张伟(负责日常工作)、刘晶华、李业斌、刘进钊、刘铎、汤普森

  员: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保障办公室、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工委、各社区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保障办公室,联络员:陈立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制度,并及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推送。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委门户网站推介诚信典型,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处罚决定下达7天内完成公式上报工作。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

(二)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审批服务。认真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牵头部门:党群服务中心

(三)完善信用异议和信用修复机制。根据信用异议和信用修复有关要求,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明确信用异议和修复的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处理时限、核查要件和反馈要求。鼓励相对人主动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牵头部门:执法大队

(四)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建立完善信用报告应用目录清单,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加强信用报告在城市管理领域涉及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行政监督、市场准入、专项资金安排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

牵头部门:综合保障办公室

(五)做好诚信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积极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宣传措施成效,每月完成不少于10篇诚信建设宣传报道,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党政办

(六)签订《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书》。组织各社区深入商户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商户签订《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书》。

牵头部门:社区建设办公室、各社区

(七)启动信易+工作。认真落实信易医、信易行、信易+观影、信易+健身等11项信易+应用场景的推广活动,录入相关信用激励名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八)做好资料整理、报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收集各部门资料,统一上报,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牵头部门:综合保障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统筹领导、分工协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学习,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科室间协作配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区政府诚信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促进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严格责任。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完成目标任务,强化监督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