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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人: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5-14 10:32 打印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

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

2

制定建设红桥区口袋公园实施方案

区城市管理委

2024年7月

3

制定京津冀同城商务区重点地块控规修改方案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红桥分局

2024年8月

4

制定红桥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8月

5

制定建设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实施方案

区应急局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