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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人: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11-04 10:36 打印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水平,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评价办法》《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和对重点行业(领域)执法监察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目标

严格落实《市应急局关于推进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严格编制、有序实施,积极组织对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等监管行业领域相关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一般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辖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职责对天津市应急管理执法平台监管企业库中的危化、工业和商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行业领域、企业档次确定年度执法计划重点企业名单。(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和检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津政令第22号)的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计划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9家,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法定安全评价落实情况;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开展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志、监测监控、登记建档和属地备案情况。

2.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工贸行业计划重点检查企业38家,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两次。

重点检查商贸行业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等法律规范要求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法定安全评价落实情况。高低压配电是否安排持有效证件的专业人员值守,制冷机房是否安排持有效证件的专业人员值守,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制定落实,按时限更新安全相关管理制度,隐患排查落实情况等。

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计划重点检查4家单位。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两次。重点检查安全培训、评价机构资质证件及相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安全生产评价机构

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计划重点检查1家单位(该企业同时属于前述19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之一)。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两次。重点检查安全培训、评价机构资质证件及相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检查方式

执法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进行编制,突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对纳入重点检查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纳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执法检查,并按照一定比例对上述企业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应当按照执法程序实施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工作原则上必须通过执法终端开展线上执法活动,确保执法全过程准确如实记录。

执法过程应当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相关检查情况进行下列处理:

(一)对企业开展检查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二)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三)对整改指令复查的,应在整改到期后1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情况,制作复查意见书。《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四)对检查和复查发现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五)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将案件书面移送相关部门。

(六)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七)执法检查有关信息应及时上传至执法数据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八)对企业实施检查和行政执法过程需要视频记录的,应当做好视频记录备查。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系统思维推进执法监管工作落地见效,按照“四铁”、“六必”和“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立足区情实际,待年度执法计划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按照国家、市应急管理部门,区委、区政府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等活动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落实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执法计划一经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承担执法任务的部门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向执法计划牵头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批准和备案手续。

附件:1.红桥区应急管理局现场执法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2.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数量及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3.天津市红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表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康  溪;联系电话:86516166)

(主动公开)

附件1: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现场执法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2024年度执法计划中核定重点检查企业61家,包含危险化学品及安全评价企业、工业企业、批发零售业企业、餐饮企业、酒店住宿企业、安全培训企业、安全评价企业等类别,由各科室、支队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及安全评价企业

1.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三号路加油站

2.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一号路加油站

3.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芥园道加油站

4.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津同加油站

5.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黑塔寺加油站

6.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光荣道加油站

7.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广开四马路加油站

8.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咸阳北路加油站

9.天津红桥区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西青道分公司

10.天津红桥区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1.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杨柳青加油站

12.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

13.天津市国华嘉阳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14.天津市互力化工有限公司

15.天津市兴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6.天津市科盟化工工贸有限公司

17.天津市希米科技有限公司

18.天津市多瑞汇商贸有限公司

19.中海油化工研究院(同时为安全评价机构)

二、工业企业

20.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

21.天津华一有限责任公司

三、批发零售业企业

22.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水木天成店

23.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丁字沽店

24.天津市米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5.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红桥商场

26.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青道分公司

27.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红桥区礼貌东里分店

28.天津市红桥区洪湖里老美华鞋业服饰连锁店

29.天津市红桥区飞尼克斯世春服装经营店

30.天津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第二十九分店

31.天津市红桥区雅明服装店

四、餐饮企业

32.天津市燕春楼饭庄

33.天津海底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

34.天津市红桥区萌啊莫西餐厅

35.天津市红桥区酥侯盛世糕点店

36.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天津凯莱赛店

37.天津桂发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洪湖里店

五、酒店住宿企业

38.天津华业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泛太平洋大酒店

39.天津陆家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陆家嘴万怡酒店分公司

40.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水游城丽筠酒店分公司

41.天津沪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天津市如美世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3.天津品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4.天津宝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5.天津圣达啡酒店有限公司

46.天津市坤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

47.天津华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8.天津市运通行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9.天津众豪鑫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0.天津市红桥区金盛佳快捷酒店

51.天津市红桥区盛泽商务服务中心

52.天津市利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3.天津市红桥区住友格林酒店

54.天津市红桥区华轩庭旅馆酒店

55.蓝天(天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6.中宛酒店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六、安全培训企业

57.天津市远东铸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8.天津市双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9.天津市美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0.天津畅行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其他企业

61.天津市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附件2: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数量及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9人,其中,局机关定编在册执法人数为8人,实际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涉及1个内设执法机构,一线执法人员8人,占在册定编执法人员的100%,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含其专门执法机构,下同)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定编在册执法人数为11人,实际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一线执法人员11人,占在册定编执法人员的100%,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的专门执法机构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要求。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个工作日。2024年全年共366天,有52个周末,双休日=52周×2/周=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共计115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6-115=251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1(天)×19(人)=4769(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496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预计测算为302个工作日,按照各部门上报的数据统计,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61%。

(2)一般检查工作日:预计测算为194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39%。

3.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977个工作日。以下事项确定的次数、人数及占用工作日等参考前3年,特别是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测算,并对各部门上报预测情况进行了汇总测算。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测算为773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2)实施行政许可和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测算为3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测算为374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和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测算为74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预计测算为1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测算为5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4.非执法工作日:2296个工作日。以下事项确定的次数、人数及占用工作日等参考前3年,特别是2023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测算,并对各部门上报预测情况进行了汇总测算。

(1)机关值班。机关值班安排24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测算为51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3)病、事假。病、事假安排425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4)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执法机关工作。预计测算为         196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测算为435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测算为48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