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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勿各自为政

来源 :源点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04 00:00 打印


因为曾经的“信用瑕疵”,谈好的生意,莫名其妙“黄”了;参加项目投标,没竞标就被“刷”了;向银行贷款,被无情拒绝……近年来,“信用修复”成为一些曾经失信企业头疼的难题。

 

一般而言,企业失信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在经营活动中往往稍有不慎就可能“触雷”,造成事实上的失信行为。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经营一度出现困难,无意间或被迫出现信用瑕疵的现象有所增加。企业一旦受到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就会同步到“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影响企业今后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而信用修复并非易事。交了罚款并不意味着“失信”的帽子就自动摘除了,企业需要先主动整改,纠正失信行为,再申请信用修复。这当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信用修复便遥遥无期。

 

“失信”的帽子难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企业经营者尽可能诚实守信,避免失信行为。但发生失信行为后也不能“一刀切”,要给失信企业一个纠正和整改的机会。就现状而言,由于信用修复时间过长,很多企业等不起,便另起炉灶,对原失信行为不管不问。并且,因为企业信用记录由多个渠道公示,比如,“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分属不同部门,修复路径不尽相同,修复信息常“左右互搏”,让企业苦不堪言。这些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企业纠正和整改的机会,伤害了失信企业的整改积极性,也制约着它们正常的生产经营。

 

“失信”帽子难摘,呼唤全国统一权威的信用修复渠道,早整改则早摘帽,才能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让失信企业整改有动力。这就需要避免信用修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各自为政的问题,呼唤在国家层面尽快解决信用修复条线多、公示系统不统一等障碍,提高一体化水平,建立全国统一权威的信用公示和修复渠道,从而降低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性交易成本,让失信企业在纠正和整改后,能通过统一的渠道在最短时间内摘掉“失信”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