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 执行不打烊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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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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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吗?你好,我是宛城区法院执行局,你和王某交通事故案件王某申请强执行,执行款总共才6千多点,你今天能履行吗?”“要是为这点钱被法院上失信、限高名单,多不划算呀!”2月14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广燕通过手机联系了被执行人刘某。
2018年10月,被执行人刘某驾车与申请人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及两车损坏,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承担主要责任。经鉴定,王某颅脑损伤致九级伤残。经法院审理,保险公司赔付后,刘某还需支付王某6172元。因刘某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受疫情影响,执行干警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刘某督促履行。经过劝说和警告,刘某表示今天就把执行款直接交给申请人。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承担了疫情防控任务的情况下,急当事人之所急,动员全局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等信息化办案方式、微信联系等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
仅2月14日上午,该院执行局干警就联系被执行人70余人次。
2月12日上午9点30分,执行局干警李蕊利用电话分别沟通联系了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征得双方同意后建立了微信群,通过群聊的方式使一起婚约财产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借贷纠纷执行完毕,一运输起合同纠纷中的双方约定疫情结束后兑现。
“我申请执行褚某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申请法院结案。申请人王某某。”2月12日晚,执行干警杨广燕收到了申请人王某某发过来的两张照片,一张是按了指印的结案申请书,一张是申请人手里拿着结案申请,这两张照片显示王某的案件已经成功执行完毕。
同一天晚上,执行干警张新军的微信收到了被执行人转来的6000元执行款,干警当即联系申请人,加了他的微信,确认身份后,通过微信将执行款转给了申请人,申请人拍照上传了结案申请书,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2月12日至2月14日上午,该院共办结执行案件14件,其中和解6件,执行完毕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