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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海底椰冒充特效药高价售卖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2-14 15:57 打印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肖某辉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肖某辉伙同刘某珍、李某莲(二人均在逃),低价购入海底椰等材料冒充高档药材,夸大吹嘘特效药具有治疗癌症等功效,专门面向老年人高价出售,先后在深圳宝安、龙岗、福田等地骗取被害人钱财。

  今年6月9日,被告人肖某辉被抓获归案。案发后,其家属退赔被害人焦某英3500元、王某娥300元,二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庭审中,被告人肖某辉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肖某辉与同伙共同吹嘘其出售的材料具有特别疗效,以虚高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所获利益由三人均分,三人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当。被告人肖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赔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辉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