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高效执行 1200万执行款执行到位
来源 :义乌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5-25 13:05
打印
一面锦旗代表着一份感谢、一份热忱,更是对法院干警的认可和肯定。
5月19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高效执行,为企解忧,秉公办案,清正廉洁”的锦旗。
“法官,真的是太感谢了,没想到1200余万元的执行款这么快就全部能拿到手,法院的高效执行对我们企业来说太重要了,这才是为企业办实事啊!”申请执行人义乌市某建材公司的负责人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道。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吧。
高度敏感持续跟进
2017年9月,该建材公司与义乌市某建筑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商品混凝土。合同签订后,该建材公司陆续供货,义乌市某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380万余元一直未付。后该建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义乌市某建筑公司支付38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义乌市某建筑公司未按判决履行义务,2021年2月该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义乌市某建筑公司进行了网络查控,将其名下10个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共计冻结金额60余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这与案件标的差距很大,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
经过执行干警多方努力,联系上已从该公司辞职的财务人员,得知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去世,公司虽在经营但无人管理,困难重重。
过了几天,自称该建筑公司临时负责人的陶某电话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公司经营困难,能否暂缓执行或先履行已经被冻结部分的资金,并请求将账户予以解冻用于公司正常经营。
执行干警感觉案件执行有希望,于3月17日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协商,被执行公司提出本息合计支付350万,余款放弃,半年内付清,并要求账户全部解冻的方案。申请人认为放弃金额太多,履行时间过长,解冻账户风险太大,最初不同意。协商工作从早上做到天黑,但因双方意见差距过大,最终协商未果。
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重新翻阅所有案卷,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发现双方在案件二审过程中曾经有过和解协商的具体金额,但因被执行建筑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履行,最终未能达成和解。于是执行干警又分别做双方工作,3月底再次组织双方协商,向被执行公司阐明案件不履行,公司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严重后果。该建筑公司考虑再三后,表示愿意筹集资金一次性履行,申请人也同意放弃部分本金和全部利息,双方达成三日内支付350万元、余款放弃的方案。后双方均按约履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逐案敦促履行高效发放执行款
在上述案执行过程中,该建材公司申请执行的另外4件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均分案至该执行干警名下,承办人梳理案件信息发现该公司法律意识较强,均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执行干警遂逐案发送敦促履行通知书,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不主动履行的严重后果。经多次敦促被执行人,4名被执行人均表示会主动履行义务。
为在最快时间内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执行干警每天查看是否有款项进账,一旦发现执行款到账均在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人。据悉,该建材公司申请执行的5件案件平均发款时间仅为1天。
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饱含着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接下来,义乌法院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