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除夕抓一“老赖”!
来源 :洋县法院 浏览 : 发布 :2020-02-05
洋县法院除夕抓一“老赖”!
张某和李某本系好友。2015年李某以做工程资金紧缺为由,向张某约期借款,张某遂向亲友借款18万元交给李某。逾期后,张某多次索要无果将李某起诉至洋县法院。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李某没有按调解书约定积极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履行了6万元,对余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又约期给付清楚。但到期后,李某又未履行,且失去音信、拒接电话。
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张某因该笔,借款被他人起诉亦进入执行程序,其多次以前案未执结为由进行抗辩,由于其本人系残疾人,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1月24日,春节假期的“除夕"中午,执行干警获悉被执行人李某在汉中某宾馆。得知消息后,主管执行副院长尚永东和执行局长刘旭当机立断,指令腊月二十九晚才回家休息的承办法官熊伟峰等即刻采取执行措施;后熊法官等在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配合下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洋县法院。经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联系亲友筹款,现场交纳执行款三万元,对余款约期履行。承办法官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后,其亦同意分期履行。鉴于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位,有积极态度,且即将春节,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暂缓拘留。吴某感念法院的善意执行行为,表示一定按照承诺积极全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