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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七大领域改革全面发力

来源 :天津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6-29 10:00 打印


  日前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布的一次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总体来看涵盖了包括所有制、基础性制度、要素市场化、政府管理和服务、民生保障制度、开放型经济、市场经济法制等七个关键领域的改革举措,这些举措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产权制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激励与约束并存、要素自由流动、企业竞争合作共存、价格灵活合理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高度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最终达到经济社会更高水平上的发展与不断完善。从基本原则上来看,《意见》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以此,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推动市场经济制度的深层次改革,通过借鉴国际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经验,加快国内规则、制度和国际接轨,以实现全面、根本的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进程。

 

  《意见》涵盖了七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具体如下:

 

  在所有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在公有制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体共存的基础上,要强化微观主体的活力。对国有经济的方向界定,明确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对于充分竞争的国有经济,应加快资本化的步伐,还要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监管的功能;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提升国企员工的事业心和获得感,在合理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市场化改革;通过竞争环节市场化,深化电力、油气管网、烟草、铁路、邮政等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构建适度竞争的运营机制;通过完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营商环境,健全其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的活跃发展,通过其创造力的发挥,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在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在完善产权制度的基础上促进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对企业所有权、土地相关权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进行规范,并加强产权激励;全面实施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不仅仅要推动负面清单在服务业领域的全面试点,还要逐步推广到各行业,并建立公正、权威的清单管理模式,形成动态调整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支撑的良性清单管理规则体系,清理各种显性隐形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竞争政策框架内逐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的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形成反垄断和有序竞争的良性市场发展环境。

 

  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核心是构建充分市场化的要素配置体制机制,通过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数据市场等领域的要素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市场化交易、法制化监管、资源优势互补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其中,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的市场化尤其值得一提,随着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形成,同权同价、流转顺畅的土地制度将推动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将在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深刻推动劳动生产率的制度性提升;技术要素的市场化不仅仅有利于全球技术在中国应用甚至研发,也更易于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为知识产权的高效率使用提供制度基础;最后,通过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以及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加快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在政府管理和服务方面,要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方式,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这就要求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的财政、货币、产业相协同;要加快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对应的、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的财税体制,实现财政收支规范、合理的绩效管理模式;强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通过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利率市场化,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逐步降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稳步推进新基建领域的融资安排;逐步完善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民营企业参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攻关、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在内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产业政策方面继续坚持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推动实体经济的有序升级,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要持续性地推动营商环境的改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行政体制的高效、精简运行;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在民生保障制度方面,要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在高水平开放的经济体制方面,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健全高水平开放政策保障机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方面,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完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执法司法对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机制,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发展市场经济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以全面、良性的法制环境来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层次改革。

 

  当然,一切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改革进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我们应该根据《意见》的相关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完善改革激励机制,以正向激励和法治精神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和发展。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