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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人:市知识产权局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6-27 14:18 打印

一、制定《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运用工作,2023年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提出聚焦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强大动能的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地区加强组织领导,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议程,落实好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引领性文件,通过《方案》的实施,旨在打通我市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盘活我市现有专利资源,激发专利转化内生活力,提高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方案》的实施,对于我市构建专利产业化运营生态,促进专利资源的高效配置,切实提高专利运营能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支撑我市“十项行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答:《方案》从提升专利质量、畅通专利产业化通道、强化专利转化政策支持等方面发力,组织实施专利产业化专项行动,提出7个方面的举措,主要包括:一是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存量;二是打通存量专利对接推广通道;三是健全专利转化评估体系;四是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五是激发专利转化运用活力;六是稳步提升专利产业化质量;七是构建专利转化运用良好服务生态。

四、《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两部分内容。

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围绕“推动专利实现产业化”这条工作主线,提出到2025年天津实现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全市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00亿元的建设目标。

工作任务部分:坚持以专利产业化为导向,围绕专利盘活、对接、评估、融资、转化、产业化全链条,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功能作用,提出盘活存量专利、畅通供需对接渠道、优化评估机制等20项具体任务,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切实加快专利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五、为保障《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天津成立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探索建立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统计制度,定期做好绩效跟踪与分类统计;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投入,强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

六、关键词解释

答:1.分层存量专利

分层存量专利是指梳理高校、科研机构拥有的未转化的有效专利,通过识别其产业化潜力,分层构建的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根据专利分层情况,可开展差异化推广。

2.专利产业化率

专利产业化率是指用于生产出产品并投放市场的专利占全部有效专利的比例。专利可以由专利权人自行进行产业化,也可以通过许可由他人完成产业化。

3.优先股

优先股指在公司股权结构中,享有优先分红权和优先偿还权的股票。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持有人在公司分配利润时会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分红。此外,如果公司发生破产或解散,优先股持有人也会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偿还利益。

4.“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

认股权是指企业或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授予外部机构在未来某一时期认购一定数量或一定金额的企业股权(或股份)的选择权。近年来,认股权逐渐成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拓宽外部股权融资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向更多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一个重要工具。

5.“贷款+外部直投”

“贷款+外部直投”模式是指辖内银行机构以信贷投放与外部投资公司直接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创企业外部投贷联动。银行通过推出“投联贷”等产品,对合作投资机构拟投或已投的企业提供短期融资,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