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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红桥交警支队文件

来源 :信用红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23 11:15 打印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红桥交警支队文件

 

公交警红〔2020422

关于印发《红桥支队关于落实诚信建设宣传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

现将《红桥支队关于落实诚信建设宣传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1223


红桥支队关于落实诚信建设宣传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红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社区居民的诚信教育,营造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区风气,红桥交警支队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我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守法意识不强的现状,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其自觉、自动遵守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为全区居民创造一个安逸、舒适、和谐,充满人文关怀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鲍晓峰支队长为组长,韩荣军、王洪亮、祁建国、张庚副支队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基层大队一把手为成员的诚信建设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三、宣传方式

(一)通过路面治理开展宣传。各大队在开展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时,将诚信建设宣传内容纳入到交通安全教育提示中,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没有斑马线时,要仔细观察,确保安全通过。同时,向他们讲解如诚信教育的重要性,引导他们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形成“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为创建文明社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争做诚信的传播者,使人们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使讲诚信成为社区居民的普遍自觉行动。倡导居民增强诚信意识,做诚实守信的践行者、传播者、推动者,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应尽之力。

(二)深入各运输企业开展宣传。各大队在深入客货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时,要利用运输企业的内部教育机制、微信群、宣传橱窗等设施、设备,以及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所属驾驶人、职工开展诚信建设内容的宣传,向企业所属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职工宣讲“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个社会公民的立身之本。为全面提升红桥区内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水平、营造信用环境,切实达到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各大队要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营造社会氛围、巩固宣传阵地,保证宣传教育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每次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音视频资料等要及时网传安监大队,并录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信息系统中。

                            20201223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红桥交警支队    202012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