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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提出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

来源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1-12 10:25 打印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平谷区城市安全发展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公司:

  《北京市平谷区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北京市平谷区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平谷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和《平谷区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建设生态涵养区高质量安全发展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紧密围绕“三区一口岸”功能定位,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落实“专责专章”,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努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生态涵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发展思路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城市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

  坚持立足长效、依法治理。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加快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坚持系统建设、过程管控。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机制建设,强化系统性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坚持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优化配置城市管理资源,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切实将城市安全发展建立在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显著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区域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改进的基础上,有效解决影响城市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目标和指标

  到2025年,形成具有平谷特色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到2035年,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源头治理行动

  1.科学制定规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严密细致制定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排水防涝、防洪、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规划,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依法施行建设项目实施前安全评估论证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2.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大力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积极实施尾矿库销库。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二)实施基础提升行动

  3.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严格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防涝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公交车、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物流货运和邮政快递运输车辆日常运行的安全监管。科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大型桥梁隧道、高风险公路路段的安全监测系统和安全防护、避险设施。强化地下穿越工程监测预警和地下管线设施隐患探测,严防路面塌陷下沉事故。加强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格治理违法建设。完善城市管网信息共享和安全防护机制,防范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线事故。(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支队、区地震局等)

  (三)实施精细监管行动

  4.健全安全监管体制。结合机构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合理调整执法队伍种类和结构,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及时研究部署城市安全工作;按照《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和履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专责专章”,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做到“既管许可、又管监管,既管合法、又管非法”。(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属地政府和管委会等)

  5.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一统筹”协同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精准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巡查考核,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司法局等)

  (四)完善预防双控体系

  6.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监管和评估,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健全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数据库,形成风险防控“一张图”“一张网”。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等)

  7.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城市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持续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人防办等)

  (五)构建广域防灾体系

  8.提升城市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机制,重点对极端恶劣天气、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废弃物收运、转运、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控。强化供气、供电、供热、给水、排水、通信、交通等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监测,推进城市生命线系统预警控制自动化。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建立军地联合协作风险联测联防联处机制。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区地震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交通支队、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等)

  9.提高城市灾害防治能力。加强人员密集区、铁路公路干道沿线、桥梁隧道、大型项目等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控工作。加大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力度,完善老旧建筑安全排查鉴定与危房治理机制,对老旧房屋开展抗震鉴定和风险排查,全力做好老旧房屋加固工作。开展积水点易涝区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地震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公路分局等)

  (六)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10.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多部门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综合灾害协同应对等机制,形成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建全区、乡镇(街道)二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强化京津冀地区应急救援合作,健全突发事件协同应对和联合指挥、应急资源合作共享等机制,提升跨区域联动能力。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巨灾情景构建,科学提升城市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气象局、区地震局等)

  11.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推进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健全示范基地发展状况定期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要求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适度扩大森林火灾救援队伍数量和规模,提升应急装备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园林绿化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等)

  12.严格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储备管理。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安全使用培训。做好水、电、油、气等生命线战略资源应急储备的安全保障。建立重大活动常态化运行应急服务保障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商务局等)

  (七)强化社会化服务支撑

  13.提升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综合服务能力的技术服务品牌机构。引导和支持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培育、孵化防灾减灾领域各专业类型的社会组织,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预防功能。(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

  14.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联合激励“红名单”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制度,引导推动信用状况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类监管,积极营造“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等)

  (八)强化科技文化支撑

  15.强化科技引领。开展事故原因分析、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出台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指导意见,明确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范围和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安全科技装备发展推广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产品。升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以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库等安全保卫设施。建立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数据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16.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融合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单位、青年安全示范岗建设。研究利用疏解腾退的工业厂区,改造建设集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具有首都特色的安全文化体验基地、场馆。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师生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移动电视、数字广播、网络社交平台等新媒体,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大力促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教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融媒体中心等)

  (九)实施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程

  17.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实施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网络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提升、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落地、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应急指挥调度平台信息化建设、森林防灭火建设、应急救援试验基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重点工程,有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区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各部门、各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力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健全考核机制。

  将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情况纳入本区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北京市平谷区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程

  附件

  北京市平谷区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程

  一、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特勤、普通、小型和微型消防站以及消防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结合平谷区灭火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综合全区队站建设实际情况,推动消防救援站的建设。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公消[2015]323号)和《平谷区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5》,加快战勤保障基地建设,满足消防装备维修保养、抢险救援物资储备、油料储备、灭火介质储备和生活物资储备的需要,同时还应配备移动充气车和移动炊事车,满足应急火场保障要求。(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水务局等)

  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依据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以及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老城更新等项目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完善运营管理维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发展改革委等)

  三、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网络建设工程

  推动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充分利用自行车存放处或已有设施,分类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等)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提升工程

  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装备配备,推广使用执法信息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持续提升执法检查水平。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定期对执法效果进行评估,强化执法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等)

  五、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落地工程

  推动89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并开展全行业全地区的宣传推广。建立健全标准更新追踪机制,综合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手段,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六、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工程

  推进交通、建筑施工、市政、商务、体育、文化旅游、园林绿化、工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公安分局等)

  七、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紧急救援志愿服务站建设,强化运行管理和服务。完善应急志愿者招募和管理机制,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推动社区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建立志愿消防队。推广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

  八、应急指挥调度平台信息化建设工程

  推动建设满足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需求,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础,结合空天地感知、融合通信、知识图谱等技术为支撑,突出应急信息全面汇聚、快速展现、上传下达、协同会商、专题研判、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建立反应灵敏、协同联动、高效调度、科学决策的应急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满足区应急指挥中心、乡镇综合响应中心、各专项指挥部日常管理及业务需求,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管控、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和一体化指挥作战。(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等)

  九、森林防灭火建设工程

  推动林区水源地建设,利用现状水源井、河流、水库、湖泊在林区内沿防火通道设河湖库塘取水点、蓄水池、水源井。在林区内沿防火通道建设蓄水池;推动林区防火道路建设,在森林火灾频发、林区存在断头路、防火通道无法实现连通的区域,规划新建防火公路与现有公路实现连通,对部分破损、影响车辆通行的防火通道进行改造提高扑救森林火灾效率。根据平谷区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规划建设野外停机坪,结合野外停机坪,建设飞机加油站,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及车辆,包括灭火吊桶、飞机加油车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通知》,完善森防综合作训基地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

  十、应急救援实验基地建设工程

  与视频、网络、数据等行业内领先企业进行联合应急科研实验基地的搭建,并引入北京市相关高校,加强应急指挥联合创新研究与应用,进一步发挥政企合作机制,发挥企业科研技术优势和政府管理及业务优势,提高平谷区应急指挥管理的技术手段,拟定重点针对应急指挥工作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进行研究,对新产品、新标准进行验证,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方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数据融合开放与开发应用新机制。主要包括:水域监测预警救援防控,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救援防控,应急救援的无人机投送救援物资、红外热感搜索等;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指挥视频融合调度。(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十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依据《平谷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利用公共绿地、公园、学校分级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到2025年全区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力争达到1.5平方米,到2035年全区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力争达到2.1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