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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23 16:49 打印

关于印发《惠州市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惠州市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惠州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特此通知。

 

惠州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

改革专项小组

2022年3月25日

 

惠州市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2022年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确保抓出实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推进重点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一)建立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平台,结合企业信用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支撑具有监管职能的单位进行行业(领域)信用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4月底)聚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修订企业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出台企业信用风险评估指标(2022年版),推动评估指标更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9月底)

(二)开展行业(领域)信用分类监管。推动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率先在行业监管中充分利用公共信用风险基础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实施精准监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6月底)

二、创新信用修复信息提示工作机制

(三)完善司法领域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信用惩戒救济渠道,对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完成时限:4月底)

(四)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提示机制。引导督促行政处罚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向行政相对人普及行政处罚信息对外公示、公示信息异议申诉、公示信息更新撤销、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等政策规定,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4月底)

三、推动守信主体充分享受信用红利

(五)提升诚信企业及企业家获得感。制定出台《惠州市关于守信激励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科学合理认定首批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对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实施信易办、信易服、信易游等系列守信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守信激励的正向作用,让更多的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享受到信用红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4月底)

(六)依托“惠信码”搭建“信易+”应用场景。开发上线“惠信码”小程序,建立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组成的守信激励联盟,壮大入驻激励单位,推出一批“信易+”应用场景,推动守信主体诚信激励码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休闲旅游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完成时限:6月底)

四、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七)提升现有信易贷产品增长率。进一步推广“政采贷”、“公积金信易贷”、“银税互动”等模式,力争比2021年信易贷贷款规模增长30%以上。(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完成时限:9月底)

(八)升级本地信易贷平台。优化升级惠州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信易贷产品,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5月底)

(九)创新推出信易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低成本、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力争信用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达到25%以上。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和企业家创新推出更多担保方式。(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保监分局;完成时限:9月底)

五、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用承诺制

(十)完善“信用快审”制度。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全面实行“信用快审”承诺制改革,扩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驻项目类别覆盖面。对信用快审事项履信情况开展核查,引导企业树立良好信用意识,降低信用风险。(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告知承诺制。做好《惠州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5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各涉企审批部门: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二)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中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9月底)

六、开展信用+仲裁全流程跟进服务

(十三)开展仲裁案件全流程跟进服务。发挥信用+仲裁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加大信用宣传和信用调解力度,设立流动仲裁案件受理窗口,优化立案程序、缩短立案时间。提供事前开展信用知识宣传,事中开展快速仲裁、线上仲裁,事后加强执行反馈等全流程、全链条服务,推进信用与仲裁服务的有机融合。推进信用+仲裁国际化建设,推进仲裁国际化环境的改善(责任单位:惠州仲裁委;完成时限:9月底)

七、支持惠南产业园创建信用示范园区

(十四)开展信用示范园区建设。在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内探索推动信用监管改革和信用公共服务创新,加速园区行政审批、强化营商环境监测、完善信用风险预警、利用信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招商、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拓宽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应用场景等。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对创业创新企业开展公共信用基础评价的基础上,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新型监管机制。在入驻产业园区、众创空间时,给诚信市场主体予租金优惠、租期延长等倾斜支持政策;在园区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激励,对不良信用主体给予惩戒。(责任单位:仲恺高新区;完成时限:6月底)

八、完善负面清单制度

(十五)完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负面清单列入标准,加强负面清单信息共享。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完善负面清单应用事项,通过推广信用核查扩大负面清单应用覆盖面。按照被列入我市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面清单主体失信行为发生的领域、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依法实施不同类型、不同力度的惩戒措施,同时保护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局;完成时限:9月底)